报告概述:
本报告核算的温室气体种类包含IPCC2007 第4次评估报告中所列的温室气体 , 如二氧化碳 (CO2 )、 甲 烷 (CH4 )、 氧 化 亚 氮 ( N2O) 、 氢氟碳化物(HFC)和全氟化碳(PFC)等,并且采用了IPCC 第四次评估报告(2007年)提出的方法来计算产品生产周期的GWP值。 为方便计算,本文所识别的温室气体仅为二氧化碳。
碳足迹核算基本情况如下:(1)荣成康派斯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拖挂式房车碳足迹为774.6kg CO2/台产品(2)2022年度拖挂式房车产品碳足迹中零部件加工工序碳排放比重为42%,焊接、涂装及组装工序排放比重为47%,检测试验工序排放比重为11%。
具体报告内容详见附件文件 20230428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.PDF